增值税办税指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理须知
因丢失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申请抵扣办理须知
出口专用缴款书预缴退税办理须知
出口专用缴款书的开具须知
民政福利企业或校办企业先征后返增值税退税须知
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即征即退须知
软件企业的确认、清算须知
办理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免征增值税须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理须知
准备好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场地属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经营者)身份证原件(若外商投资企业确实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财务人员会计证、办税人员办税证原件;
4、新办企业需提供具有验资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5、股东名单。如股东为单位的,应提供国税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如股东为个人的,应提供占10%以上股份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6、所有开户银行帐户、帐号的证明材料; 7、相关会计帐册和凭证原件,包括:总帐、总分类帐、销售明细帐、存货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交税金明细帐;
8、分支机构申请认定的,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9、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纳税人、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人、具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资格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从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因丢失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申请抵扣办理须知
准备以下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认证申请表;
2、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
3、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出口专用缴款书预缴退税办理须知
准备好以下资料备查:
1、企业申请退税书面申请报告;
2、《退税申请书》;
3、《出口货物预缴多缴税款退库、申请表附表》;
4、申请退税税款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申请退税税款当期缴款书原件。
出口专用缴款书的开具须知
准备以下资料:
1、《出口供货企业情况实地调查备案证明》;
2、《广州市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购销双方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购货方出口退税登记证;
4、出口货物购销合同;
5、生产销售出口货物进货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民政福利企业或校办企业先征后返增值税退税须知
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2)《退税申请书》;
(3)属享受民政福利企业或校办企业先征后退的退税,应提供福利企业证书或校办企业证书;
(4) 税缴款书原件;
(5) 年度民政福利或校办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确认表》;
(6)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证件。
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即征即退须知
准备以下资料:
(1)经审核批准的《软件企业认定审批表》;
(2)企业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应注明软件产品应纳增值税额计算过程,并把各月份的销售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税金、已交税金、已退税金、退税后实际税负、年终清算时应补税金等数据列表说明);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相应退还软件产品、集成电路已交纳增值税的《税收缴款书》;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软件企业的确认、清算须知
一、软件企业的确认需提供资料:
(1)《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所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集成电路产品登记证书》;
(3)企业申请报告;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再次认定的,须提供经我局批复的上年度《软件企业清算审批表》。
二、软件企业的清算需提供资料:
(1)本年度经我局批复的《软件企业认定审批表》;
(2)本年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本年度批复的《销售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表》;
(4)本年度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单独缴纳增值税入库的缴款书。
办理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免征增值税须知
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申请减免税的书面报告;
(2)《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征增值税申请表》;
(3)《经营废旧金属资格证》;
(4)经营场地及仓储场地证明材料;
(5)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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